高級工程師
取得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須參加全市專業評委會評審通過,我集團申報人員按專業歸口由“武漢市城市建設專業高(中)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執行《湖北省工程系列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鄂職改辦〔2015〕89號),每年7月份開始,流程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學歷資歷條件
(1)申報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理工類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并從事工程師工作2年以上;
2)理工類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取得并從事工程師工作5年以上;
3)理工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取得并從事工程師工作5年以上;
4)參加工作后取得上述相同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累計達到上述規定的年限,取得并從事工程師工作5年以上。
(2)學歷資歷條件說明:
1)申報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的達標學歷為本科及以上,本科以下學歷屬破格申報,按破格申報的能力業績條件執行,并參加所申報專業的水平能力測試。
2)達標學歷僅限于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理工類學歷或學位,各級黨校學歷不算作有效學歷,學歷與學位不一致時,以學位為主,達到規定學歷而學歷專業與申報專業不相符者,按正常申報的能力業績條件執行,但應參加所申報專業的水平能力測試。
3)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的要求,是指實足年限。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的起止時間從本人實際從事該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算起,至申報的當年年底。任職年限的起止時間從取得任職資格后,首次聘任專業技術職務之日起,至申報的當年年底。中斷專業技術工作或解聘專業技術職務的時間應扣除。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未達到規定條件,屬破格申報,按破格申報的能力業績條件執行,并參加所申報專業的水平能力測試。
4)不允許學歷和年限雙重破格,破年限者,只允許提前一年申報。
2、能力業績條件
(1)在工程師任期內,其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2條:
1)作為主要參與人員參加國家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1項以上,其成果得到國家鑒定驗收;
2)作為主持人或技術負責人參加省級科研課題2項以上,其成果經鑒定驗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填補國內空白;
3)作為主要參與人員參加的科研項目獲省級科技獎1項以上;
4)作為主持人或技術負責人所參加的工程設計獲省級優秀工程設計二等以上獎3項以上;
5)參加大型工程2項以上,或大型工程1項和中型工程2項以上,或中型工程4項以上的設計,擔任工程項目負責人,或專業工種負責人;
6)參加大型工程2項以上,或大型工程1項和中型工程2項以上,或中型工程4項以上的施工建設工作,擔任工程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
7)完成2項以上大中型的工程設計或施工,解決了工程中復雜、關鍵性技術問題,工程竣工后,經審定驗收,技術措施合理,工程質量優良;
8)技術及相關專業的管理業績突出,獲省級以上先進科技工作者稱號;
9)成果被省級以上確定為定型產品并轉化為商品生產,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
10)主持或作為主要編寫者參與省級以上技術規程、行業標準、技術規范和管理辦法編寫,并付諸實施。
(2)在工程師任期內,撰寫過以下著作或論文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譯著;
2)主編10萬字以上的本專業技術公開出版物;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開出版的本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4篇以上或本專業核心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以上;
4)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省級以上工法3篇以上,或國家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實用新型專利3項以上。
(3)破格申報的能力業績條件
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第(一)條或第(二)條,或第(三)至(八)條中的2條:
1)作為設計或科研項目總負責人(或設計專業負責人、科研專項負責人)獲國家級科技獎三等獎1項以上或國家級優秀工程設計二等以上獎2項以上;或獲省級科技進步二等以上獎1項以上或省級優秀工程設計一等獎3項以上;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所承擔的施工項目1項以上工程質量獲國家級獎項,或3項以上工程質量獲省級以上獎項。
3)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業績突出,能出色地解決本專業復雜技術難題,作為技術負責人完成過大型工程3項以上或中型工程6項以上,是單位的技術骨干,在本地區同行業中有一定的影響;
4)技術及相關專業管理工作業績突出,獲得國家級先進科技工作者稱號;
5)開發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并取得國家發明專利2項或國際專利1項以上,或獲省級科技獎三等獎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6)在本專業核心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
7)獨立完成并正式出版過本專業有學術或實用價值的專著(5萬字以上)。
8)作為主持人或技術負責人,在技術轉移、科技成果轉化中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4)能力業績條件說明:
以上業績成果條件、專著論文條件中有關獎項、榮譽要求,本市頒發的比照省部級對待,各區和市直主管部門頒發的比照廳級對待,具體按以下口徑掌握:
1)武漢市市級各類科技(專業)獎項;武漢市重點攻關項目、重點科研項目、重大工程項目、重大技術推廣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武漢市學術(專業)刊物;武漢市學術活動可參照省級相應項目掌握。
2)武漢市各委、辦、局頒發的各類科技(專業)獎項,可參照省級部門相應獎項掌握。
3)各類獎項,以獲獎證書為依據區分主要貢獻者和貢獻者。有等次的獎項,其主要貢獻者是指:獲國家級獎的,以獲獎證書所列名單為準;獲部、省級獎的,一等獎取前7名,二等獎取前5名,三等獎取前3名;獲市級獎的,一等獎取前5名,二等獎取前3名,三等獎取前2名。其他名次為貢獻者。無等次的獎項,如集體獎、項目獎等,其主要貢獻者,依據該獎項原始申報材料所列名單確定。
4)著作(論文)的主要貢獻者為署名作者;編著的主要貢獻者為主編、副主編。市科協、社科聯評選的優秀論文,參照原發表刊物(學術活動)的層次適當優先掌握。
5)反映經濟效益方面業績,應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財務證明或審計、會計事務所的審驗報告。
3、繼續教育
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須參加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學習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培訓和專業科目培訓。申報人員在“武漢人事人才培訓網”(www.21train.cn)上完成公需科目學習,打印“繼續教育電子證書”,連同其他可認定為繼續教育學時的材料送市人社局教育培訓與對外交流處審驗蓋章。
繼續教育學時認定標準:
(1)公需科目的學時按照專業技術人員在“武漢人事人才培訓網”(www.21train.cn)上登記的學時予以認定。
(2)參加行業主管部門或者繼續教育基地舉辦的培訓班并頒發培訓證書的,按培訓證書上記錄的學時認定。
(3)參加本單位或其他相關培訓機構舉辦的業務項目培訓班、研修班或者專題講座的,按照每天6個學時認定。
(4)參加國內學術會議和講座的,以學術會議和講座的實際時間為準,按照3比1的比例進行認定。
(5)出國進修和考察與本專業相關且達到20天以上的,視同完成本年度的繼續教育學時數,20天以下的按照40學時進行認定。
(6)在職學歷教育按照以下標準認定學時:大專20學時,本科30學時,碩士、博士40學時,同時攻讀雙學位的,再增加50%的學時數。
(7)在各級刊物上發表論文的按照以下標準認定學時: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論文的,每千字認定6學時;在省部級刊物上發表論文的,每千字認定3學時。
4、年度履約考核
專業技術人員受聘擔任專業技術職務后,每年度應按規定參加履約考核。履約考核等次以《履約考核表》的記載為依據,申報時應提供近五年的《履約考核表》。
(1)正常申報人員,任期內年度考核應為”合格“以上。
(2)破格申報人員,任現職以來有2年年度考核須為“優秀”。
(3)在規定的任職年限內,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或年度考核連續二年“基本合格”者,不得申報。
(4)任職期內獲得區(指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局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與專業技術工作有關的榮譽稱號可按“優秀”等次對待。
(5)凡未完成年度繼續教育學時的,原則上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被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申報材料
1、申報專業
“武漢市城市建設專業高(中)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專業范圍有:建筑學、城市規劃、風景園林、地下工程測量、建筑給排水、市政給排水、供熱通風空調、城市燃氣工程、公路道路工程、建筑管理工程、土建結構工程、水文工程地質、工程測量、攝影測量遙感、地圖制圖、農田水利工程、建筑預決算、水工建筑、建筑電氣、建筑設備機械、土地規劃管理、巖土工程、工程爆破、消防技術、鋼結構、市政工程、橋梁工程、建筑裝飾設計、水土保持。
申報人員應根據自己的實際工作內容及學歷專業在以上專業中選擇合適的專業進行申報,避免出現申報專業與工作內容不相符的情況,緊緊圍繞所選專業認真填寫申報表格及整理相關材料。
2、申報材料
(1)申報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2份)
2)綜合考評一覽表(20份)
3)專業技術人員近五年年度履約考核登記表(各1份);
4)個人申報誠信承諾書(1份)
5)身份證復印件(1份)
6)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ww.chsi.com.cn)原件、復印件(各1份)
7)資格證書、聘書(聘文或聘約)原件、復印件(各1份)
8)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9)專業工作總結(1份)
10)專著、論文原件、復印件(各1份)
11)有關獲獎及成果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12)其他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
13)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評議推薦表(1份,破格申報人員填寫)
(2)有關材料的具體要求:
1)收集整理的材料應以任工程師以來取得的業績成果、專著論文為主。
2)專著、論文應復印封面、目錄、及論文全文。
3)申報表格及工作總結中提到的角色職務、工作內容、業績成果應提供能證明確屬本人完成的證明材料,也可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說明其貢獻大小。
4)破格申報和專業不對口人員,如以往年度申報未通過,但參加以往年度的專業水平能力測試合格,且合格成績還在有效期內者,還需提供專業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可不用參加專業水平能力測試。
5)以上5——12項材料復印件應裝訂成冊,由所在單位核對原件后蓋章,原件單獨裝袋備審。
3、工作總結
撰寫專業工作總結應以任工程師以來的工作內容為主,具體從專業理論水平、專業實踐運用、科研能力、師導能力、創新能力等方面進行總結,著重強調以下內容:
(1)專業理論水平
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有系統堅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專業技術知識,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科技發展前沿的理論和技術;掌握本專業領域的現狀和發展趨勢,熟悉本專業及相應專業的相關法規、技術規范、規程、技術標準、背景材料和依據,了解本專業國際技術標準、規范,具有較高的專業研究水平。
(2)專業實踐運用
申報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必須具有很強的專業工作能力和工作經驗,能夠解決本專業工作中與相關專業相互配合協調的有關技術難題和本專業領域內科研、設計、施工或生產建設過程中的疑難技術問題,在組織制定部門或分管范圍內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技術標準、技術規定,以及開發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取得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具有主持涉外工程項目、跨國科研課題的能力者優先。
(3)科研、師導、創新
1)科研是專業技術工作發展的基礎。申報高、中級職務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有科研能力,注重專業技術的理論研究和技術工作總結,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2)師導是專業技術工作發展的橋梁。申報高、中級職務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有傳授、指導能力,承擔培養和指導科研、技術人才的責任,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能力和水平。
3)創新是專業技術工作發展的動力,申報高、中級職務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有專業創新能力,在不斷創新中,推進專業技術和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
4、申報表格
(1)《年度履約考核登記表》要按自然年度填寫,對當年度工作情況進行小結,此表可打印。如當年度未作考核的,補填時一定要注意填寫內容與時間對應,填寫考核意見時一定要注意考核等次要求。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不可打印,必須用鋼筆填寫,字跡要端正、清楚,文字要精練,在能夠準確表達意思的前提下,用最精練的語言說明情況,要充分反映和體現申報者的專業技術水平,如填寫內容較多,可另加附頁。
(3)《綜合考評一覽表》是申報者專業技術水平能力和業績成果的全面、綜合、集中體現,表述一定要準確、精練、清晰,突出重點和亮點,此表可打印,評審時每位評委一份,較為重要。
(4)建議按《年度履約考核登記表》——《專業工作總結》——《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綜合考評一覽表》的順序準備申報表格。
(5)《破格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評議推薦表》由破格申報人員以第三人稱填寫,要對照破格申報的能力業績條件,對具備的條件簡明扼要地逐條說明業績成果,最后注明“該同志符合破格條件中哪幾條規定,同意推薦申報高級工程師。”
(6)所有申報表格內容須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認可后,方可申報。
5、專業水平能力測試
專業水平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本專業領域內的基礎理論、專業技術知識及從事專業工作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專業發展的潛在能力,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書籍,在材料申報后、評委會評審前進行,由市人社局評審中心組織,采用開卷、筆試的方式,筆試題型設單選、多選、判斷、簡述、計算、論述等,題量控制在2小時以內。成績合格,由市人社局評審中心發給成績通知單,三年內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有效,成績不合格者評委會評議時予以否決。
因參加援外、援藏、援疆工作不能參加測試的人員,由選派單位出具相應證明材料,經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市職改辦批準,可免于測試。